个人站长网络维权路艰难 看“博客被批量剽窃”

时间:2009-07-11

近来一段时间,一比多钟海波对网络侵权维权事件颇为关注,连续两次行文对“淘宝网牵扯销售盗版图书”、“雅虎涉嫌损害公民名誉”等一系列网络营销典型案例进行跟踪分析,希望通过这些网络营销大佬小受教训的前车之鉴,强化我们网络营销人的法制意识,净化网络营销的空气。虽然如此,仍习惯地庆幸身边没有太多机会遭遇明目张胆地网络侵权现象,不料时间不到一周,“张杭烽的网络营销顾问博客文章被批量剽窃”的事件竟然被本人第一时间发现了。

7月10日下午,习惯性地利用google搜索“网络营销”,通过推荐的“博客帖子”访问到一个名为“浪漫巴黎”的新浪博客中,突然发现一些熟悉的网络营销理论文章,标题和文章内容都似曾相识,后面经仔细比对才发现,该博客全部43篇文章全部出自张杭烽的网络营销顾问博客,无一例外,稍微不同的是,张杭烽喜欢在文中多次出现的姓名全部偷换成了“陈颧欧”,更为可笑的是,还有一篇文章前一段自称是“陈颧欧”,后面的原作者“张杭烽”名字又赫然在目。

惊讶之余,本人迅速地将此事并链接通告被侵权的当事人张杭烽,他自是义愤填膺,出自愤怒。但已在网络营销领域混迹多年的老手的他也只是表示极大的愤慨,向所谓的“陈颧欧”的母亲送去慰问外,当时也不知道该如何为文章遭到剽窃一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只是准备投诉到新浪博客。虽然一比多钟海波建议张杭烽发动人肉搜索,将抄袭剽窃之人的信息曝光于整个互联网,让其无处藏身,但无奈有效信息不多,操作困难,最后只好作罢。

不过无奈之下,张杭烽还是发挥了网络营销的优势,迅速操刀出炉了一篇《网络营销文章被批量剽窃 抨击冒牌营销顾问》,当然此举得到了一大批网络营销同行的响应和支持,文章被迅速地转载和评论,看样子,众多在网络营销战线上奋斗的站长们也是碰到过一些类似的侵权行为,但是网络维权无法顺利进行,才有如此多的共鸣。

幸运地是,张杭烽在10日发出通告,声称批评文章发布后,涉嫌抄袭剽窃的侵权人主动联系了他,打了几个电话道歉,不过此人开始态度还含糊其辞,被张杭烽严词斥责后才乖乖地承认错误,并将所有文章悉数删除。张杭烽出于善意,最后也没有公布侵权人资料,算是给足了侵权人面子。

尽管“张杭烽博客文章被批量剽窃”一事在短时间内得到了比较顺利的处理,但在其中还是暴露出站长维权在很多时候的无奈与无力,在网络维权过程中困难重重。

首先是事实难以捕捉,证据难以保存。此次事件的发现完全是一个偶然,恰好一比多钟海波与被侵权的当事人熟悉,才能及时地通过有关渠道通知其迅速掌握证据,以较好的方式和较快的速度做出处理。张杭烽本人作为一个有经验的网络营销人,懂得利用截图并行文,对抄袭剽窃行为进行有理有据地批驳抨击。

其次维权程序繁杂,代价颇高。尽管有关网络侵权有一定的法律法规,但网络维权具体实施一直都没有建立完善的规范流程,一旦碰上被侵权事实,找谁如何找都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如果真要诉诸于法律,利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输赢与否都难以定论,漫长的过程也会耗费维权的信心和耐心。

第三个因素就是站长的维权意识都不够强烈,当然一方面是因为整个网络环境使然,反正大部分文章都是转载,网络写手没有绝大部分没有稿费一说,版权更是无人顾及,对个别的转载式抄袭报着无所谓的态度,甚至以“有人抄说明写的水平高”来自我安慰,至于是否善于利用相关手段维权讨回公道,自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最后就是网络维权过度或维权失当,此次张杭烽利用网络营销文章的确是属于明智之举,但在没有弄清楚侵权人的真实身份的时候,就根据侵权的博客的照片枉自猜测剽窃嫌疑人是女性,甚至附上图片及文字称之为“网络营销剽窃侵权女陈颧欧”,但最后的事实并非如此,就有可能被照片上的某女反诉侵犯“肖像权”的嫌疑,所以在维护权益的时候,注意方法和尺度,同样至关重要。

“路曼曼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希望在网络维权的道路上,站长在做好自己站的同时,多利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劳动成果,对个别害群之马决不姑息,为共建和谐的网络营销环境而努力。(钟海波 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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