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五环之歌被指侵权 原告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50万余元

来源:A5创业网 时间:2018-06-20

A5创业网(公众号:iadmin5)6月20日报道,@北京海淀法院发布微博宣布“《新五环之歌》被指侵权、美团、岳云鹏被诉索赔50万”。《新五环之歌》存在侵权?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新五环之歌》被诉侵害了《牡丹之歌》的改编权,因此《新五环之歌》改编者岳云鹏、广告制作者北京赞意互动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和“美团”运营商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成为被告,原告北京众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要求三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50万余元。

目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案件还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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