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运工“孔乙己”:让内容难逃流浪厄运

来源:A5用户投稿 时间:2019-08-15

近日,北京海淀法院针对“内容”被搬运的乱象发布一张行业禁令引起众多网友热议,禁令的源头起于一场内容维权。此前,“刷宝”APP因涉嫌采用技术及人工手段“搬运”抖音APP中的短视频与评论约5万条,被抖音以不正当竞争为由起诉。

这并不是抖音第一次为“内容”血拼,今年4月份,百度未经抖音授权,在其开发运营的“简单搜索”APP中设置抖音专栏,被“正主”抓个正着。据了解,“简单搜索”APP中可以直接实现抖音视频播放,而视频上的水印皆被技术手段抹去。抖音对此要求百度立即停止侵权,赔偿9000万元,并在百度首页连续道歉30天。

其实,内容市场一直以来始终摆脱不了“搬运工”的纠缠,所谓“敌在暗,我在明”,这让“搬运”成了一种大众心照不宣的常态。

“孔乙己”横行当下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理百度显然不懂,在抖音起诉百度的当天,百度正以不正当竞争为由状告今日头条。据悉,今日头条的“头条搜索”服务结果中,存在大量盗用百度“TOP1产品”搜索结果的内容。值得一提的是,百度搬起来的石头不幸砸在自己脚上,其对今日头条提出的要求被后来者居上的抖音完全复制粘贴,一场“以牙还牙”的连环诉讼令人哭笑不得。有网友这样评论:你们几个相互打就好了!别溜人家海淀法院玩啊!

从某种角度上来说,百度和抖音算是幸运的。上层市场的竞争环境虽然激烈,但幸在对手公开化,法律边缘处的始作俑者具有一定影响力与知名度,如此便有迹可循。反观同样以内容发家的网文平台与人微言轻的自媒体,面对如鼠患般猖獗的搬运现象,多数山寨网站与账号处于查无此人的状态,平台与原创者只能“哑巴吃黄连”。以因剧再次大热的《魔道祖师》与《蜜汁炖鱿鱼》为例,百度搜索时会发现,排在第一位的并不是原生晋江网,而是一系列盗版网站,这还不算隐蔽的微信公众号阅读与百度贴吧TXT搬文。

据艾瑞咨询发布的《中国泛娱乐版权保护研究报告》显示,2017年中国网络文学盗版损失达74.4亿元,占市场规模的58.3%,远高于数字音乐的5.9%和网络视频14.3%。显然,正版阅读正淹没在盗文的洪流中。

在孔乙己的认知里,窃书算不得“窃”,同理,在搬运工的眼里,“搬运”自然称不上“偷”。内容快消的当下,流量红利的厚积薄发驱使内容生产者逐渐丧失“理智”,为裹挟用户“不劳而获”的病态行为也就由简单的道德缺失上升为一种商业竞争手段。

正是由于内容战争日趋白热化,“孔乙己”的队伍也随之扩大,除却完封不动的“打包”搬运行为,以自媒体为主的模仿与抄袭等变相搬运现象同样层出不穷,流量变现冲突下的内容竞争已进入恶劣的寒冬期。毫无疑问,如此糅杂的大环境势必会造成更多参与者“近墨者黑”,百度无疑就是个鲜明的例子。

共享化滋生“温床”

搬运行为频繁发生的直接原因显而易见,但深究其根本原因,与时代下普遍的共享化脱不了干系。“共享”一词最早出自冯梦龙的《东周列国志》,想必冯生自己也想不到这两个字会在数百年后成为一个时代的代名词。共享化若要细分,可分为如下两种:一,以强调物品使用的经济共享;二,构建信息传播的信息共享,搬运的矛盾追本溯源无疑是后者。

信息共享化在方便原创者的同时,也“方便”了搬运工。不仅素材重复率飙高,还能打着信息共享的幌子将“偷盗”行为进行得堂而皇之,于是诞生了那句搬运工们的经典台词:内容来源于网络,若侵即删。

知乎用户“杨帅”在《内容搬运工们,你们能要点脸吗?》一文中这样阐述:自媒体团队“十二件事”曾在零成本的条件下拍摄出一条阅读量高达33万的视频,在登上微博热搜榜与腾讯首页后,点击量接近3000万,视频很快被各大主流媒体(人民日报、环球时报、京华时报等)与其他自媒体账号争相转载,然而,传播的版本却是截掉落版(所有项目信息,工作人员,主办方)的版本。

原创小组对此事试图与无授权搬运的平台沟通,对方却表示:旗下账号所转载的视频链接来源于人民网,并没有证据证明视频的原创者是谁,如果存在侵权,应该去找人民网。其潜台词是否可以这样理解:我们并没有侵权,我们只是跟随人民网做好心的信息传播者。

在搬运工的认知里,网络上随处可见,人尽皆知的内容产品其实更像是一种“公共资源”,既然是“公共”资源,自然不存在所谓的“侵权”问题,由此可见,信息共享化在某种程度上成了搬运工的借口与保护伞。

此外,共享化一方面给搬运工提供了可乘之机,在另一方面也固化了大众的思维。尤其是年轻一代,作为网络居住者,尽享共享化在生活各处带来的便利难免产生心理与生理的双重惰性。是以面对翻天盖地的信息传播,如何更快速更方便地获取所需信息成了关键所在。例如,在使用百度搜索时,不仅可以搜索相关信息,还可以“足不出户”地浏览抖音的热门视频,简直一举两得;在阅读网络小说时,山寨网站不仅免费阅读,还与正版网站同步更新,何乐而不为?

数据是最好的证据,2018年11月,安徽省破获首例省内网络侵犯著作权案,关停虎踞阁、小小书屋等11个侵权盗版小说网站、两个侵权App平台。据报道,短短几年,其服务器内复制文字作品500多万部,点击量18.9亿次,共吸收免费会员45万名。

事实上,多数用户的正义感仅限于社交评论区,当“大快朵颐”搬运工们偷来的“蛋糕”时,对道德与法律上的侵权行为也就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此时,缺少基数庞大的用户自主监督,市场上“需求决定供给”的原则或许就能发挥一定的作用了。

难逃搬运不休,内容难逃流浪厄运

小到个人抄袭,大到平台打包,近几年的内容市场风云涌动,遍野哀鸿。百度与抖音等市值庞大的公司尚有资本与精力去对簿公堂,而挣扎在行业末端的微小弱者却只能在一次次的维权中偃旗息鼓。中国政法大学的研究院李俊慧认为:维权有三个特点难以逾越,一是发现侵权难,二是辨别侵权与否难,三是起诉维权难,周期长、赔付低。

“十二件事”团队成员“无嘴唇”对于视频被不规范搬运一事表示:我们用尽一切目前能用的办法维护原创都毫无用处,这种无力感就像古代底层劳苦百姓跨越万水千山去京城告御状。这是内容生产者的春天,但大多数内容生产者却无法拥有秋天。行业禁令或许能在一定程度上弱化搬运行为,但绝杀不死它。

此外,流量货币化将内容优质性再次推至高潮,这不仅是对内容生产者最大的挑战,更是对内容平台的诱惑。为进一步构画优质内容生产空间,B站在2018年推出“创作激励计划”,直接将内容产品的优劣与稿件收益挂钩。

显然,我们不能以偏概全的否定B站的激励计划,这种激励计划的核心目的是鼓励原创,实则是保护原创的举措。只是,面对赤裸裸的金钱战略,在一味追求内容优质性必然会使生产者陷入疲惫期与空窗期,如此一来,“搬运”的几率恐怕会随之提高。所以,无论是客观的行业禁令,还是各大平台自设的监管机制,在面对如过江之鲫的内容生产者时形同虚设的可能性会略大于作为性。

如今,百度、抖音、今日头条的戏剧官司风声刚过,刷宝便接踵而至,或许,正是这些头部平台之间的接力纠纷才意味着内容市场在搬运与被搬运的路上一去难复返了,但不得不说,这也不失为是一种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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