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保护法11月1日起实施

来源:A5创业网 时间:2021-11-01

A5创业网(公众号:iadmin5)11月1日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于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法律明确不得过度收集个人信息、大数据杀熟,对人脸信息等敏感个人信息的处理作出规制,完善个人信息保护投诉、举报工作机制等,充分回应了社会关切,为破解个人信息保护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此前,在10月28日,中消协对个人信息保护法曾发布提示:未经消费者同意,经营者不得向消费者推送商业信息;小区物业、经营场所不能将人脸识别作为出入的唯一验证方式;快递单据等带有个人信息的单据和资料,使用完后应及时销毁,或是涂抹掉关键信息后再丢弃。

针对越来越多的企业利用大数据分析、评估消费者个人特征用于商业营销的"大数据杀熟"问题,个人信息保护法给予明确禁止,规定个人信息处理者利用个人信息进行自动化决策,不得对个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不合理的差别待遇。

专家表示,个人信息保护法将促进信息数据依法合理有效利用,为数字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保障。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盘和林表示,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了个人信息的权属权益,未来互联网平台利用个人信息需要从用户获取授权,也将在使用、存储过程中承担更多信息保护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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