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宝假App”冲上热搜:1.8元就能伪造上亿转账截图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6-09-13

A5站长网9月13日消息,“支付宝假App”话题冲上微博热搜第一。起因是多位网友发布视频,展示一种高仿应用:界面与真实支付宝高度相似,余额可以随意篡改,转账动画、聊天记录都能伪造,花1.8元就能买到“更加逼真的无水印版本”。有媒体记者调查发现,多家电商平台上有店铺销售这类模拟软件,售价从1.8元到6.8元不等,部分商家已售出数千笔。

这类软件的问题不只是“做假图”。据报道,部分安装包还暗藏木马程序,可能被用来盗刷资金。记者联系商家后,对方通过网盘或网址发送安装包;商品描述里普遍使用“微商工具”“晒图工具”“转账截图制作”“模拟器”这类隐晦关键词规避审核。截至发稿,多家平台已下架相关链接,但仍有商家表示可以提供图片造假服务,范围包括银行余额、转账回单、期货收益、资产截图等。

9月12日中午,支付宝安全中心通过官方微博回应:“网上流传的所谓App截图不一定可信,请注意甄别。”给出的三条建议很具体:认准官方渠道下载支付宝App;提醒家人特别是长辈,切勿轻信网上流传的金额截图;商家交易时以支付宝实际到账金额为准,也可以在支付宝App里开通语音提醒,避免被骗。官方同时表示将持续配合相关部门打击网络诈骗。

有记者致电支付宝官方客服时得到另一个实用信息:转账截图本身可以随意P图,平台无法干预,但如果需要具备法律效力的交易证明,可以直接要求对方提供带有支付宝电子公章的电子回单。有记者就类似情况咨询微信支付客服,得到的答复是,如果对方声称已转账而自己没收到钱,可以要求对方导出微信平台带电子公章的交易凭证(账单回单)作为证明材料。

法律层面的定性不含糊。有律师指出,这类软件的主要功能就是生成虚假支付凭证,几乎没有正当合法用途,开发者、运营者和售卖者都可能涉嫌刑事犯罪:依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可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如果明知他人会用于诈骗仍开发、出售、提供,还可能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二罪择一重处罚,即便标注“仅供娱乐”也不能免责。使用者若用伪造的转账记录骗取他人财物,则可能构成诈骗罪,按诈骗金额量刑。

值得警惕的是,这并非孤例。有知情人士透露,市面上不少金融App都有假的版本,俗称“手机银行模拟器”,余额可随意修改,还能进行虚假转账交易,界面和操作流程与真实版本几乎一致。对做电商、接私单或者运营社群的站长来说,这件事的操作性结论只有一条:任何转账都以后台实际到账记录为准,截图、录屏、甚至对方发来的“回单图片”都不构成到账证据;必要时索取带电子公章的交易凭证。这条规矩看着土,但它是目前最可靠的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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