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广告法自9月1日正式实施时开始,外界对于新广告法中的禁语就格外的关注,在短时间内,新广告法禁语与极限用词等相关内容就占据了各大门户网站的头条,更有传言认为一但在广告中使用违禁词就将罚款20万元。但事实上这些传言都是外界对于新广告法的错误解读。
与1994年《广告法》相比,新《广告法》并未扩大禁止广告中使用绝对化用语的范围,除已明确规定禁止使用的“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外,其他有近似含意的广告用语是否违法,应由执法机关结合广告个案的语义、语境和事实依据,进行综合判定。例如“首个”“独家”“唯一”等用语,如有事实依据且能完整清楚表示,不致引人误解的,则允许使用。(此段引自新民晚报)
新广告法禁的是吹牛皮 引导企业回归价值本身
从中可以看出,如果你的广告宣传确实是有事实依据的话,那么,除去新广告法中明确归定的“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外,其它广告用语则被允许在广告中使用的。也就是说,此后企业在制作宣传广告时,必须是以事实说话,让吹牛见鬼去吧。
以前,过份的宣传用语经常在各种广告中屡见不鲜,如最顶尖、最时尚、最大、最好、最专业等吹牛词汇长期在公众眼前晃悠。这类广告用词在博取眼球时,确忽略了其产品本身对用户的价值,当公众看到这类广告词时,往往会在心底冷笑一声,吹牛都不打草稿!
是的,以前的广告宣传是吹牛都不打草稿,似乎各企业间宣传的不是产品本身,而是比吹牛本事。不过牛皮吹大了,有时破掉的还不仅仅是一张自吹的‘牛皮’,还有用户对你的信任。有时候,产品本身可能还不错,但用户还是失望,因为你的产品没有宣传中说得那么完美无缺。
吹牛皮最后伤害的其实就是公司形象与产品价值,而此次新广告法的出炉,则最大限度的杜绝了企业无下限的过大宣传,让企业以产品事实说话,去告诉用户,产品对于用户的真正价值,而不是夸夸自谈,却又无凭无据。
新广告法很严也很赞 虚假广告将无滋养土壤
新广告法还给了民众一个清澈明亮的广告世界,让产品更真实的服务于民众,让消费者更信任产品。信任的产生是真诚与真实,而虚假则是赤裸裸的欺骗,对于这类虚假广告,新广告法将处以重罚,离高可罚200万元,而且还增加了吊销执照、证照、信用约束和行业禁入方面的新规定。
这无疑极大的增加了虚假广告的违法成本,当无利可图时,这类违法行为便动力不足,当新广告法这柄利刃悬于头顶时,虚假广告便胆量不足,最后便失去了滋养土壤,从而回归价值本身。
而且新广告法还规定不满10周岁的童星不能广告代言、明星广告代言必须使用产品。曾经出现的明星没驾照却代言汽车等类似明星代言行为,相信今后都不会再出现,要知道在新广告法的规定中如果明星代言虚假广告的处罚力度也是很强的,明星代言虚假广告不仅仅要受到行政处罚,而且三年内都不能再代言广告。这些措施都让明星在代言广告时,慎中又慎,而不是像从前那般,只管拿钱,不问真假。以后明星代言广告前,必须要去了解产品,去使用产品,以自身体验去确认产品的质量、功能等是否与实际相符。从而让明星更有责任心,让消费者才能更加放心。
企业也大可不必去担忧新广告法,只要以诚信为本、专注于产品本身,那么将比任何虚假广告都管用。企业的发展不是靠虚假广告,不是靠夸大宣传,靠的是信任你的用户,而信任就如上文所言,请以诚实相待。
注:本文由拍鞋网www.paixie.net 王雪华原创,请尊重原创,如需转载,请说明出处,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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