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监管不力还是无暇顾及?盘点今日头条侵权事件

来源:A5创业网 时间:2017-08-10

新媒体今日头条自成立以来快速窜起,在市场引领风骚,在各大巨头之间打出了一片天地。但是今日头条频频侵权,近乎成了“全民公敌”,下面小编就来为大家盘点一下今日头条的侵权事件吧。

1、微博封掉今日头条抓取接口

2017年8月10日,微博官方公布了一则社区公告,称某第三方新闻平台在微博毫不知情、并未授权的情况下直接从微博抓取自媒体账号的内容,鉴于其行为性质严重,微博先行暂停了第三方接口,并表示将会依法维权。

微头条侵权事件,是微博和今日头条你来我往的“产品战”之后的第一次正面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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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凤凰新闻诉今日头条不正当竞争

2017年7月25日上午消息,海淀法院官网发布案件快报,因认为被告以流量劫持的方式,将“凤凰新闻”的客户端替换为“今日头条”,构成不正当竞争,诉讼至法院,索赔2000万元。

当用户发出访问、更新或者下载“凤凰新闻”客户端的行为后,实际上被跳转到“今日头条”客户端。原告认定被告违反了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规定的“诚实守信”原则。

3、导演陈剑诉今日头条侵犯名誉权

2017年7月,导演陈剑因不满“今日头条”发布的《此人冒充张艺谋大舅哥,扬言取马蓉聘宋喆,现在他又来骚扰谢娜了》一文,将“今日头条”开发运营公司诉至法院,状告其侵犯名誉权。陈剑称,该文有严重歪曲事实、恶意诋毁的语言文字,影响恶劣,并要求“今日头条”停止名誉侵权行为,并对侵权内容原创人李某某予以封号处理。

4、腾讯诉今日头条侵权

腾讯诉今日头条侵权胜诉,287案获得赔偿。

腾讯享有涉案200余篇体育、娱乐等报道文章的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主要分为职务作品及约稿作品两种。今日头条未经许可,在网站或手机客户端提供了涉案文章,已经侵害了其信息网络传播权,故诉至法院,最终判决没案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每案810元至1980元不等。

5、南方日报谴责今日头条侵权转载作品

2017年5月2日,南方日报社发布《反侵权公告》,指出今日头条客户端自2016年起未经许可擅自转载该报社版权作品近2000条,对今日头条的侵权行为进行了谴责。

南方日报对今日头条的侵权行为进行证据保全,并保留进一步追究其相应侵权责任的权利。

6、搜狐、腾讯起诉今日头条涉嫌侵权

2017年4月26日,腾讯、搜狐起诉今日头条,因今日头条涉嫌侵犯其作品版权和约稿版权。目前相关起诉已立案百余件,要求今日头条立即停止对涉案作品提供在线传播,并就涉案作品索赔经济损失百万级。

可以说今日头条自称新闻的搬运工,但版权问题始终是绕不开的“坎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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