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称为“中国第一网红”的“papi酱”,最近在商标局吃了一回闭门羹。
papi酱注册商标遭拒
“Papi酱”,本名姜逸磊,因创作各种精彩短视频内容,受到人们的关注而走红网络,同时也得到了资本的青睐,其经纪公司泰洋川禾在2016年3月获得了1200万人民币的融资,估值3亿人民币!这在网红界里是少有的现象,所以“PAPI”也被人称为“中国第一网红”。
然而“PAPI酱”授权经纪公司在多个商标类别上申请注册“papi酱”系列商标时,却发现,所有的注册申请均被驳回。
商评委经审查认定,泰洋川禾文化传媒公司在第9、25、35、38注册的申请商标都遇到了相同或近似商标,商评委因此驳回了泰洋川禾文化传媒公司的商标注册申请。
这还只是冰山一角,驳回背后暴露出了更严重的问题,这位中国第一网红的知识产权保护情况可谓惨不忍睹,不论是“PAPI”也好,“PAPI酱”也好,她的商标权早就被人瓜分完了。
起诉再遭驳回
泰洋川禾公司不服,将商评委起诉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交证据说明:“papi酱”商标经姜逸磊多年使用,已经具有了极高的显著性和知名度,“papi酱”商标与商评委认为的近似商标区别较大,并不构成近似。
日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做出了判决:
1、“papi酱”商标注册类别与各引证商标注册类别,分别属于同一群组,构成类似商品或服务。
2、与各引证商标的主要显著识别部分均为“papi”,商评委认定其构成近似并无不当。
3、泰洋川禾文化传媒公司提交的证据只能证明“papi酱”本身作为一个网红的名字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但不足以证明“papi酱”商标经使用在指定使用商品或服务上具有了较高的知名度。
据此,知识产权法院驳回了诉讼请求。
人红是非多
据业内人士透露,像PAPI酱这样的网红主播,出席活动的出场费高达200万以上,还只是报价底线,未必能请来,因为这个费用就是主播们开几场直播就能赚回来的。
然而,这批网红也往往是知识产权保护的“重灾区”,由于许多主播都是一夜成名,之后又要面对各种纷繁的事务,没有时间精力,也没有意识到自己的网名、节目都已经是一块金字招牌,等到想起时,商标都已经被人注册走了。
与网红主播有相同境遇的还有各种自媒体大号,在吸引百万粉丝和各种广告金主后,依然处于裸奔状态,直到商标被他人注册走后,遭到他人侵权投诉才恍然大悟。
这就导致网红们未来只能选择高价赎回,才能避免出现因侵权而改名的情况。因为如果商标持有人对公众号发起昵称侵权投诉,那就极大可能造成公众号清空。遗憾的是,即便已经发生过这么多商标抢注情况,许多主播、大V对于其网名、节目的保护依然处于空白状态。
当然,也有在这方面做得特别好的正面例子,例如推出了深受年轻人喜爱的“王尼玛”、“暴走漫画”、“暴走大事件”等热门节目的西安摩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就是商标保护狂人,公司创立时间不超过十年,公司名下就有将近500个商标,对于节目每一个出现的人物、创意标语、节目名称都进行了全方位多角度的保护。
希望未来的网红主播、自媒体都能重视好知识产权的保护,不要等到红起来,终于可以进行商业活动时才发现缺少商标。如果商标已经被抢注,那么在提交证据时,一定要是该商标在指定商品或服务上的使用证据以及具有一定知名度的证据,例PAPI酱想在25类注册商标,就要提供“PAPI酱”在外套、短裤、上衣等服装上使用的证据,并且该衣物要有一定销量才能证明有较高知名度。
PAPI酱的商标案还有二审机会,经纪公司应该不会就此放弃,“中国第一网红”PAPI酱究竟能否拿回商标,还是只能改名或买商标,就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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