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5创业网(www.admin5.com)4月25日消息,昨日(4月24)港交所正式发布《新兴及创新产业公司上市制度》的咨询总结,接受同股不同权新经济公司、未有盈收的生物科技公司上市。新上市规则将与4月30日真是生效。
根据当日公布的上市规则咨询总结,联交所将在《上市规则》中新增三个章节,包括允许未能通过主板财务资格测试的生物科技公司、拥有同股不同权架构的公司及在香港作第二上市的大中华集国际公司。
针对未盈利的生物科技公司,港交所规定,在IPO时必须拥有一名资深投资者和提供相当数额投资的要求,设立参考标准,但不会设立明确的身份定义和金额门槛。从事核心产品研发至少12个月,核心产品临床试验已经进入第二期或者第三期。
至于不同股权架构的发行人,港交所的咨询总结指出,相关拟上市公司上市最低预期市值需要达到400亿港元,如果市值少于400亿港元,则需要在最近一个财政年度,收入不低于10亿港元。
在海外上市新经济企业来港申请第二上市方面,咨询结果决定允许合资格申请,以保密的方式提交申请。针对的目标则主要是创新产业公司,相关公司需在包括在纽交所、纳斯达克以及伦交所等地,最近至少两个财年,有良好的合规记录,在香港作为第二上市地时,预期市值最低100亿港元。
“经过四年的不懈努力,港交所终于推出新的上市制度,迎来了香港资本市场激动人心的新时代。”港交所行政总裁李小加表示。
当年曾因为“利益”而拒绝阿里巴巴港股上市,四年后达成共识,港交所新增接受同股不同权,这是否与当年错过阿里巴巴有关?
最近内地也在鼓励企业以CDR模式回归A股市场,从CRD新规再到如今港交所新规,随着两地新规的出炉不禁令人思考这是否是在竞争?对此李小加表示内地监管机构绝不是为了跟香港竞争而出台新规则,这之间绝非因果关系。
无论是进A股市场还是港股市场,从两地新规的出炉我们更多的是看到市场的包容性在增加,这在一定程度上更利于企业的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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