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5创业网(公众号:iadmin5)8月26日讯,近日有媒体报道,一网民在某网络直播平台上传播暴恐视频及血腥图片而被人民法院依宣扬恐怖主义、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物品依法判决获刑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据悉2017年1月16日,市巴林右旗公安局侦破一起以其为增加粉丝关注度,利用手机在某直播平台上传视频、图片的宣扬恐怖主义案件。警方在侦查中发现,嫌疑人在所持有视频中,4部被认定为暴力恐怖视频,4部被认定为暴力血腥视频。另有8张图片被认定为暴力恐怖图片,22张图片被认定为暴力血腥图片。其上传的4部视频被认定为暴力恐怖视频,3张图片被认定为暴力血腥图片。
最终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姜某犯宣扬恐怖主义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人民币,下同);犯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物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随着网络直播平台的兴起,也让给了人们更多的自我展示机会,但是要时刻谨记网络也不是法外之地,发布暴力恐怖视频有违国家法律,依法文明上网是网民义务。广大网民要以此为戒,切实增强对网上信息“辨伪去妄”的能力和自觉,多一些理性分析,少一些盲目转发,不给网络涉恐言论提供滋生蔓延的土壤和空间,共同维护健康和谐的网络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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