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5创业网(公众号:iadmin5)12月29日报道,今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深圳市快播科技有限公司诉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著作权行政处罚纠纷案作出终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4年3月,腾讯公司向市场监管局投诉称,快播公司侵害其涉案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请求予以查处。2014年6月,市场监管局正式对快播公司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未经许可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扰乱网络视频版权秩序,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处以2.6亿元罚款。
随后,快播公司申请行政复议,广东省版权局于2014年9月维持行政处罚决定。快播公司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撤销行政处罚。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快播公司的诉讼请求。快播公司不服,上诉到广东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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