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5创业网(公众号:iadmin5)2月13日报道,近日,高通被韩国FTC(韩国公平贸易委员会)判罚2.42亿美元,原因是该公司在2000年至2009年期间存在垄断行为,但高通拒绝向该监管机构支付罚款。
当时,高通不服韩国FTC在2009年作出的一项裁决,并决定提起上诉。此案于2013年提交首尔高等法院,该法院做出了对这家美国公司不利的裁决。高通毫不气馁,又向韩国最高法院提出上诉。
时隔六年,韩国最高法院才做出裁决,据悉,法院已经确认了高通的行为违反反垄断法,并维持了大部分的罚款。
法院裁定高通至少必须支付2000亿韩元(合1.8亿美元),其余的部分可以交给下级法院重新酌情处理。
法院说,这种做法使得手机公司不会接受高通竞争对手的芯片。2000-2009年间,高通每个季度给手机制造商的奖励额高达数百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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