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5创业网(公众号:iadmin5)1月1日讯,提起移动支付,不管是支付宝还是微信支付让人们再熟悉不过的不是转账支付而是扫码支付,“扫码支付”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网络生活的一种习惯。不过就是因为涉及扫码支付前段时间微信被诉侵权,经过数月终于昨日有了最终的结果,法院判决驳回两原告的诉讼请求,也就是微信扫码支付不构成侵权。
据了解,早在2012年11月,北京微卡时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微卡时代公司)从银河联动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简称银河联动公司)处获得了名为“采集和分析多字段二维码的系统和方法”的发明专利,与卓望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共享专利权。2019年10月,因认为微信“扫码支付”侵犯专利权,北京微卡时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卓望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将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等起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消息,2019年12月30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认定微信扫码支付服务未落入两原告主张的专利权保护范围,没有侵犯第200610168072.2号、名称为“采集和分析多字段二维码的系统和方法”的发明专利权,判决驳回两原告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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