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5创业网(公众号:iadmin5)10月23日报道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了《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将网络直播带货等网络交易新业态纳入监管范围。办法明确:网络直播带货必须提供回看功能,网店不得通过删除差评、好评前置等方式误导消费者。
网络直播带货成为时下热门的网络购物新方式。征求意见稿拟规定,通过网络社交、网络直播等其他网络服务组织、开展网络交易活动的网络交易经营者,应当以显著方式展示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经营主体、售后服务等信息,或者进行链接跳转提示。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应当为利用网络直播开展的网络交易活动提供回看功能。
对于网购消费者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征求意见稿也作出了规定。
征求意见稿明确,网络交易经营者收集、使用用户的个人信息,应当取得被收集者授权同意,基于合法、正当、必要原则,明示收集、使用的目的、必要性、范围、方式,并不得采取一次概括授权方式,或者以默认授权、与其他授权捆绑、停止安装使用等手段,强迫或者变相强迫被收集者同意收集、使用与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信息。收集、使用生物识别信息、健康信息、财产信息、社交信息等敏感信息的,应当逐项取得被收集者授权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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