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5创业网(公众号:iadmin5)2月17日报道:据韩国KBS新闻报道,法务部对因亲信干政案获刑2年零6个月的三星电子副会长李在镕发出就业限制的处罚通报期限为服刑结束起5年之内。
2016年11月,李在镕卷入“亲信干政”案,并遭到检方调查。除“亲信干政”案外,李在镕还因涉嫌非法继承经营权,遭到起诉。
根据《经济犯罪加重处罚法》的规定,犯贪污渎职罪且犯罪金额超过5亿韩元(约合人民币291万元)的人员,应从有期徒刑执行完毕或决定不执行之日起的5年内对其就业予以限制。受限领域包括央地政府全资或部分出资的机构和接受政府出资或补贴的机构,以及与犯罪行为有密切关系的企业。
部分企业界人士认为,上述就业限制规定仅限于新就业,并不会对现有地位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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