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5创业网(公众号:iadmin5)4月15日报道,近日一起“共享”视频会员账号APP被判赔200万元的事情引起网络热议,网友看法不一。
据悉,此类app只需要不到一个视频会员的钱就可以以共享视频会员账号的的形式观看会员内容。近日该app被优酷以不正当竞争为由起诉了。
被起诉后,该APP运营方辩称,其为用户提供的是“共享会员”服务,即通过登录购买的优酷公司VIP会员账号,为其App用户有偿提供优酷公司VIP会员可享有的播放服务。 与优酷公司之间不存在竞争关系,其系合法购买取得优酷公司VIP会员账号使用权,并无主观过错。
涉案App表示,自己通过“共享会员”服务实现对优酷公司VIP账号的共享创新,系新型商业模式,既未扰乱优酷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亦未损害优酷公司的利益,且也没有因此获利。
一审法院认为,该APP涉案行为不符合诚实信用原则和互联网行业的商业道德,且损害了优酷公司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优酷公司交易机会的减少,构成不正当竞争 ,判决其赔偿优酷公司经济损失194.6万元、合理开支5.4万元 。二审法院维持一审法院判决。
法院表示,优酷公司在其VIP会员服务协议中对VIP会员账号的管理和使用进行了明确限制,即“为保护您的会员账户安全,避免共享密码或泄露被盗,优酷VIP会员账号仅限您个人使用,不允许转借或租借他人;同一优酷会员账号只允许您本人在最多5个设备(“设备”指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电脑(PC)及移动电话、平板电脑(PAD)等终端设备,下同)上使用,且同一时间、同一账号最多可在2台设备上使用”。
而涉案App利用所谓的“共享”机制将优酷公司VIP会员账号有偿提供给普通用户使用,显然破坏了优酷公司基于自主经营权对VIP会员账号所做出的限制,具有不正当性和可责性。
有网友吐槽称都是因为vip价格太贵,往往为了一部剧充会员不太合适,不得已才选择这种方式。
还有网友称共享账号确实违规,罚款不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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