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关工作时间和加班问题频频登上热搜,而且在许多标榜狼性文化的公司里还有恐怖的末尾淘汰制,但是末尾淘汰制是符合劳动合同法的吗?
如果员工绩效不好可以被合法辞退吗?其实是可以的,但是这个辞退也是有前提的: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企业可以以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n+1)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
划重点:“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岗位”。也就是说,当员工绩效不好的时候,企业要证明自己为员工提供过培训或者调岗,之后员工依然不能胜任岗位,才能以n+1的方式辞退。
这些不能胜任的条件都是需要证据的,因此公司并不能以末尾淘汰制的方式随意辞退员工。
当然,劳动合同法是用来帮助大家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可不是用来牟利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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