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一个新闻,一款名叫「微信自动抢红包」的 App 被腾讯告了,而且还赢了。
判决结果显示,开发这款产品的公司需要向腾讯赔偿 475 万人民币,而且需要下架并停止运营该产品。
可能有不少人都用过这个抢红包的产品,它在全网的累计下载量有 6700 多万次,总用户数也超过了 2000 万。
简单说,这就是一款能帮你在后台自动抢微信红包的外挂工具,让你从此告别拼手速的尴尬。
不知道你们有没有发现过,平时在一些群里不怎么说话的人,只要有红包,他们总能抢到。即便不活跃,但仿佛时时刻刻盯着群。
实际上,并不是他们手速快,而是用的类似这样的红包外挂工具。
只要安装并设置了自动抢红包功能,系统就会在后台监听微信消息。当发现有红包时,系统会给出提示并自动帮你抢。要说拼手速,谁拼得过自动执行的代码啊!
腾讯之所以告他们,也有自己的理由。
第一,他们认为这款产品利用技术手段破坏了微信的正常运行,通过批量化和自动化的方式增加了微信运行的数据量,给微信服务器带来了负担。
因为这种外挂产品是在后台不断对微信进行监听来实现的自动操作,所以腾讯认为这影响了微信正常运行。
虽然逻辑上说得通,但怎么也感觉这有点为了找理由而找理由。
对于微信来说,这种形式的外挂还不足以对他们服务器造成多大的冲击,更何况,主要机制是监听,而不是主动发起数据交换。
第二,腾讯认为这款产品扰乱了互联网市场正常竞争秩序,使得没有使用这款产品的用户因为手动抢红包的滞后性而产生不公平性。
说白了,要么大家都用,要么大家都别用。你用我不用,这就是不公平。而腾讯,不允许这种不公平的存在。
话也说回来,即便都用,腾讯也不会允许一个第三方工具来介入自己的产品体系充当作弊手段,大概率还是会想办法把他们干掉。
第三,他们发现这款产品中有「加速抢红包」和「抢大红包」功能,但实际上并没有开发相应功能,属于诱导欺诈。
当用户点击这些噱头功能时会显示「优化中」,并在之后弹出广告信息,这种诱导性的页面欺骗了消费者。
也就是说,腾讯认为这款产品虚构一些没有实现的功能来吸引用户,并且夹带私货,不讲武德。
确实,稍微懂一点技术的都知道,所谓加速抢红包实际上就是用代码执行速度和人的手速比,显然,前者更快。
但对于抢大红包来说,这就有点扯淡了。红包算法是微信制定的,随机金额的分配逻辑也是微信控制,作为一款第三方工具来说是无法干预微信内部的逻辑算法的。
所以,这种抢大红包功能纯属噱头。
概括来讲,腾讯告这家公司的三点原因就是,你影响我、你不公平、你骗人。
基于这些理由,原本腾讯要求法院判决这款产品的开发公司立即停止开发、宣传以及运营该产品,并赔偿腾讯公司 5000 万元的损失。
5000 万,南山必胜客可真够狠的。
对于这种小公司来说,5000 万足以把他们按在地上摩擦到没有还手之力,而且一定是往死里整。
开发这款产品的公司不算大,可能也是看到了需求和机会于是做了这么个产品,没想到给自己惹来了这么大的官司。
最终法院判决「微信自动抢红包」的开发公司赔偿腾讯 475 万人民币,双方后来均为上诉,认了。
按照如此大的用户体量和活跃度来算,这款产品通过广告赚的钱跟这 475 相比可能不算什么,或许也是为啥腾讯要他们赔 5000 万的原因。
说白了,这些年你借助我赚了别人的广告费,现在我让你一次全吐出来。
腾讯要干掉这类产品也是情有可原,你都可以自动抢了,来微信的时间就少了,红包作为情感纽带的作用降低了,大家只认钱。
此外,那些发红包引起关注的本意也会因为自动抢红包的存在而失去意义,钱花了,事没办。
很明显,腾讯不会坐视不管。
不知道你们还记不记得十年前的腾讯,那时候对于自己做产品的公司来说,都会遇到一个灵魂拷问,即如果腾讯抄袭你们怎么办?
是啊,当时作为模仿大帝的腾讯,看到不错的产品就会立马组织人跟上,所到之处寸草不生。有不少创业者,曾经都恨死腾讯了。
那时候很多小公司的产品创新都给腾讯贡献了灵感,没办法,人家厂大人多,直接干掉你是分分钟的事。
后来的事情你们也都知道了,自 3Q 大战后,腾讯变了,从自己干变成了投资别人干。
但不管怎样,他还是老大。
其实这类依附于其他产品生存的产品有很多,比如我前两天提到的企业微信 SCRM 工具微伴助手,还有一些基于微信公众号的插件,再比如一些帮助淘宝店主管理店铺的第三方工具等。
这些产品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功能加强。
他们能提供原来产品不具备的且用户存在需求的功能,通过这些附加功能给用户带来附加价值,从而产生商业化空间。
不过,这些产品的生存也得看别人脸色,但凡让他们依附的产品主体看他们不顺眼,干掉也是分分钟的事。
不得不说,产品也是分等级层次的。有的自己活,有的得依附于别人而活。
这,像极了我们这个社会。
作者:唐韧
文章来源:唐韧(ID:RyanTang007),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2_QPDr4at9yo3kED8o8Cz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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