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5创业网(公众号:iadmin5)1月1日消息,今日我国首部电商领域综合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
从今天开始,微信朋友圈里的代购或是微商,只要你在朋友圈里面发广告,就属于电子商务经营者的范围,那么不仅需要提供营业执照,还需要依法进行纳税。
新法明确了利用微信朋友圈、网络直播等方式从事商品、服务经营活动的自然人也是电子商务经营者,须依法办理工商登记,依法纳税。一旦违规最高罚款200万元,偷税、漏税还需承担刑事责任以及更高的罚款。
除了微商受影响,《电商法》明确要求,电子商务经营者为个体商户的,允许其将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进行登记,此外,明确平台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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