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5创业网(公众号:iadmin5)12月15日消息,格力电器(000651.SZ)公告称,格力集团于12月13日收到珠海市国资委下达的《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协议转让所持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15%股份暨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批复》(珠府批[2019]131号)、《关于同意格力集团协议转让所持格力电器15%股份暨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批复》(珠国资[2019]479号)。
珠海市人民政府和珠海市国资委已批复同意格力集团与珠海明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协议转让格力电器15%股份的交易事项。截至发函之日,上述股份转让尚完成股份过户手续。
12月2日,格力电器公告称,格力集团与珠海明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正式签署了《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与珠海明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15%股份之股份转让协议》。
公司控股股东格力集团与最终受让方珠海明骏已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合计转让价款为416. 62 亿元。同时,格力电器管理层接受了珠海明骏的合作邀请,双方正式签署合作协议。
本次权益变动后,格力电器除深港通(陆股通)外的前三大股东分别为珠海明骏(持股15.00%)、河北京海担保投资有限公司(持股8.91%)、格力集团(持股3.22%),上市公司股权结构较为分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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